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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雇主变更

时间:2012-03-11 08:05来源:射手皮皮 作者:孙振中先生 点击:
关于劳动合同雇主变更 我是宁波一家外资时装贸易公司的员工,老板是比利时人,从事服装加工和出口业务,以下简称a公司。 以前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同公司一年一签,已经连续签了好多年了。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老板也没有说要更新合同,我
关于劳动合同雇主变更

我是宁波一家外资时装贸易公司的员工,老板是比利时人,从事服装加工和出口业务,以下简称a公司

以前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同公司一年一签,已经连续签了好多年了。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老板也没有说要更新合同,我们也就照常工作。所以2012年1月份至今我们是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因为以前经常也是合同半路拿过来补填一下,所以我们也没多在意。

事情的起因是老板突然在今年3.月6日召集大家说现在开始我们合同要跟宁波市外经贸旗下的宁波外国企业服务贸易公司(以下简称fesco)签订合同,以后我们的劳务性质属于fesco派遣到a公司。工资由a公司付给fesco,然后再转由fesco付给我们。这过程中a公司还是需要付费给fesco的。

fesco的相关人员3月7日就到我们公司来和我们要求签约,并承诺承认我们之前为a公司工作的的工龄。我们以事起突然需要咨询下专业人员为由不同意签,老板对此很不满意。表示愿意签的就留下,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114/386640.html。不愿意签的就算自动放弃合同。

对于这次的事情,作为员工的我们疑问很多:

1.a公司明明有雇佣权,为何突然让我们去和fesco签合同,而且他还会因此需要向fesco支付一定的服务费。解除劳动合同。他的理由是fesco在这方面更专业。

2.就在要求我们续约前,一个同事偶然的在相关的招聘网站看到了a公司的招聘广告,招聘的人员覆盖公司所有岗位,但是关键的问题是目前公司的业务量并不是很多,目前的人员完全足够胜任。而且招聘广告中要求人数与目前在职的人数基本差不多,大有全部替换我们的意思。

3.2012年2月29日前我们的社保是按宁波市最低标准交的,但是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都是a公司负责交,所以鉴于这一点我们之前对公司还是很感激的。但是老板现在说要按工资的实际额度交,并且个人部分员工自己承担。比如员工工资4000元,社保就按4000的基数交。以前员工实打实的可以收到4000元工资,以后实际收到的大概3千五六百元。这样单方面的更改合理吗?

4.fesco方面签订合同前给了我们一份协议书范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为a公司和员工。大致意思是a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于2011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员工与fesco签订合同,期限至2012年1月1日起。"a公司承认员工之前的工龄,a公司承担由此(之前的工龄)引起的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乙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这种拗口的条款,我们实在看不懂是否有陷阱。

5.作为员工,我们都为a公司工作服务了挺长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突起这样的变故,我们也还是愿意继续为a公司工作。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觉得缺乏安全感,作为弱势群体的打工者,永远很难猜透老板的心思,对于法律法规不是很懂的我们也看不大清这里是否布了陷阱。如果我们这次拒绝和fesco签约,属不属于我们自动放弃续约和自动离职?我们可以提出哪些主张和诉求?

麻烦熟悉劳动法的朋友帮我们分析下,我代表我们16位同事先行谢过了!



这种操作属于钻法律空子,法理上叫"逆向劳务派遣",逆向劳务派遣是违法的。但是如果经过专业的劳务服务公司操作可能很难说他违法,建议多搜集一些逆向劳务派遣的理论学习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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