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内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我在百度搜索时在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网看到是这样分析的,详细的楼主可以到他们中心网查看,好像还有专业律师免费在线服务。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出资是特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出资,解除劳动合同。如发票。
如果试用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想知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1995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明确作了上述规定。 如合同有约定则需按合同约定条款赔偿培训费,无约定则不需要赔偿培训费。 这个得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培训协议的约定。 该培训得是专业技术类的培训,就是说你通过培训占了便宜;单位没有任何违法事项你却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综上如果你占了便宜就走,如果有协议对你这种行为提前规制了,如果你自愿签订了相关协议,那就得按协议办理了。 呵呵不过多数举证责任在单位,你等着相关裁决或判决再赔也不迟。 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用,单位本身就不能向员工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你是要弄三方协议么?如果要弄随便找个熟人,让她在单位开一张就行了,员工辞职后第二天就可以直接离开单位,不用太紧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