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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3月底进这家公司的,进公司的时候一切还是按劳动法执行的,签了合同,买了社保,并约定试用期3个月,所以还有2、3天我试用期满,但在前天我们经理跟我说老板想辞退我,原因是公司想裁人,还说我性格不适合这份工作,由于经理很想留我,所以找老板谈,老板说考虑一下。后来我听部门一同事讲,说是由于公司想裁人,而现在办公室里差不多就我还在试用期内,所以裁我不违法。昨天老板又说延长我一个月试用期,他这样做合法吗?如果辞退我,我有没有补偿金? 1、如果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则试用期只要不超过6个月即是合法的;但前提条件是你本人认可延长的这一个月试用期,否则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有合适的理由;如果没有,我认为就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延长试用期在违法与不违法之间,与你签定试用期3个月,就意谓着要和你签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签定三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可约定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就是不违法的, 但是:要是和你签定三年以下的合同,试用期要是超过两个月就是违法的, 现在解除你是不违法的,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经理老板对你印象不错,应该能够留下来的,要好好努力哦!!!祝你成功.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