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回答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半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就要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你自己千万不要写辞职信,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要让单位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搬迁跟合同没什么关系,合同期未满,公司无权裁员 这是客观情况,公司的确是可以裁员的,但是你犹豫客观情况不能同去,那么公司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参考内容 你好,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若不支付,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