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入现在的单位工作,07年12月30 31日两天加上1月2日3天实习。一月3日正式上班(试用期;约定试用期3个月,可以提前转正,但据我了解肯定要让我做3个月再转正。听听2012大学生创业项目。工资是900+N个奖金=1350试用期*80%=1080元),当初面试的时候约定是1天6.5小时做6休1,看着创业政策。国定假日会放假。可事实是每天要做7~8小时左右,而2月份的排班表出来国定假是给我这样安排(除夕休息 年初一加班 年初二休息 年初三上班不是加班)。今天(08年1月18日)帮我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此合同上面有提到07年12月29日至08年12月29日,其中12月29日至3月29日为试用期,而且要求我签字日期是写07年12月30日。学习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想做到2月中旬辞职,我想知道
1、如果我不做需要几天提出(3天还是30天?)
2、年初三算不算一工为三工的加班?
3、2月份工资能拿多少?(假设2月15日不做,全勤奖是50元。) 30天提出;不管是企业辞你还是你主动辞职,提前30天告知对方; 年初三如果上班应该是三倍的加班工资,因为是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月份工资就是你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然后如果过年有奖金也算上. 劳动合同法 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公司跟你签一年合同确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显然违法。 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提前三天就行啊 。 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