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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意致伴侣染艾滋病涉嫌故意伤害

时间:2012-03-18 02:54来源:毛泽东 作者:小梅美妆 点击:
律师:有意致伴侣染艾滋病涉嫌故意伤害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时间:2011/12/02 推荐刑法律师: ●热点点击 今天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然而,现实中很多人依然难逃魔爪。 家住上海的林女士(化名)就将在今天,因

律师:有意致伴侣染艾滋病涉嫌故意伤害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时间:2011/12/02 推荐刑法律师: ●热点点击 今天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然而,现实中很多人依然难逃魔爪。 家住上海的林女士(化名)就将在今天,因被感染艾滋病向前男友提起诉讼。原来,林女士与徐某于2010年同居,但她并不知道,2009年徐某就被诊断出患有

  ●热点点击

  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然而,现实中很多人依然难逃“魔爪”。

  家住上海的林女士(化名)就将在今天,因被感染艾滋病向前男友提讼。原来,林女士与徐某于2010年同居,但她并不知道,2009年徐某就被诊断出患有艾滋病。

  徐某在明知自己携带HIV病毒的情况下,与林女士同居,并致其感染了艾滋病。究其原因,徐某回答:我想如果把艾滋病传染给了她,她就不会离开我了。

  此外,男同性恋的妻子也成为艾滋病易感人群。据卫生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男同性恋者约占性活跃期男性的2%—4%。在一线城市,这个比例往往更高。

  在传统观念的压力下,大多数“男同”会娶妻生子,并向女方隐瞒性取向。但婚后,他们往往无法给妻子带来和谐的性生活,更严重的是,“男同”如果与多名性伴侣发生关系,感染艾滋病的风险就会急剧上升。

  目前,看着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都已将 “同妻”列入艾滋病易感人群。

  法律看点

  1.明知自己患有艾滋而与他人同居或结婚,故意致其染病,应承担什么责任?

  2.“男同”娶妻时隐瞒性取向,女方得知后能否索赔?

  ●律师解读

  致伴侣感染艾滋 涉嫌故意伤害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郭万中国法律师认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故意与他人同居或结婚,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但隐瞒病情者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应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来决定。

  艾滋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果患病的人故意与伴侣发生性关系,致使伴侣感染艾滋病,如案件中的徐某,那么其行为就侵犯了伴侣的身体健康权,涉嫌故意。

  根据的相关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不过,如果对方只是隐瞒病情,并没有给伴侣的身体造成实际的伤害,则伴侣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经济补偿。

  娶妻隐瞒性取向 不属过错行为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称,男同性恋者和异性结婚时隐瞒其性取向,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不能认定其行为违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因一方有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结婚时隐瞒性取向,并不在其中。

  也就是说,男同性恋者的妻子婚后得知真相,听听淅川。可以提出离婚,但若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及其他经济赔偿,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但是,如果男同性恋者因性取向问题导致妻子感染艾滋病或其他性病,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男方已知或应知自己身患性病,却故意或放任该病向妻子传播的,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

  针对“同妻”易感艾滋病的现状,律师建议,如果得知丈夫不只一个伴侣,在性生活时必须采取戴安全套等措施,以防无辜感染疾病。

  ●建议

  修改艾滋病防治条例

  赋予配偶知情权

  李青山律师说,我国于2006年3月份开始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该条例对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治疗与救助、艾滋病防治的保障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都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部条例依然存在不足,比如,现实中有很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在得知自己患病的事实之后,不会告知配偶,这使得其配偶的身体健康权难以得到保障。

  因此,应尽快完善相关条例,赋予配偶知情权,打消故意传播艾滋者“用疾病锁住爱人”的想法。

  此外,有必要恢复强制婚检,这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配偶因不知情而被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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