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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一周用人单位才通知不与我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哪

时间:2012-04-13 11:11来源:renminjuexing 作者:逍遥岛主     点击: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以聘用方式工作2年,期间合同是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时间都是7月31日。第一年合同到期后一直到11月单位才与我续签了第二年的合同,今年到8月8日时突然接到单位通知,说不再与我签订合同,我想知道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这些赔偿里头包不包括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以聘用方式工作2年,期间合同是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时间都是7月31日。第一年合同到期后一直到11月单位才与我续签了第二年的合同,今年到8月8日时突然接到单位通知,说不再与我签订合同,我想知道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这些赔偿里头包不包括单位予以购买的医保社保以及值班、加班工资等等。另外,一些没有写进合同里的以现金方式发放的福利我是不是也一样可以得到补偿。请各位大仙指点,帮助我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另外劳动法有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买哪些保险,请问是那一条的规定。谢谢。如果还有一些我没有想到的问题,对比一下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请帮忙告诉我,非常感谢
加班工资,应该结;社保应该交的,没有交要补交。 其他,补偿二个月工资。
有以下意见,供参考: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视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可以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同意单位解除合同。 2、如果你能证明单位在11月份才续签劳动合同,则你可以考虑要求单位支付9、10两个月份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前所述,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事实劳动关系,则经济补偿金应当是两个半月而不是两个月工资。
如不与你续签合同是要在合同前满前30天通知你,如果过了一周,是可以申请赔偿你一个月工资的。 员工自入职三十天内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如果没有购买,就得按当地平均工资缴纳标准支付给你。 加班费也必须支付。你说的现金方式发放的福利是什么,是不是每个月定期支给,如果是定期支付给你们的津贴费用是算工资中的一部份,一样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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