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女性会说,这还是不公平啊,你想,这男的就因为首付清楚、房产登记显然,房子就归了男方,女性当初也是带了财产过来结婚的,到最后财产很可能混同了,一下子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这不冤吗?这个问题说的好,但也很好办。男方婚前买房、首付,对此证据是明摆的,那女性也可以充分证据证明婚前财产啊。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我不知道协议离婚程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女性完全可依据这一条和男方约定,确定明示好自己的婚前财产,这样这部分财产同样就成了女方明明白白的个人财产,和男方婚前首付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了。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是个人财产,男方婚前的首付及其自然增值是其个人财产,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孳息和自然增值也是其个人财产,这不是很公平的吗?有的女性会说,夫妻哪好意思书面明确约定婚前财产啊,如果真不好意思,那女方就用心保留这部分婚前财产由来形态以及后来形态变化的证据。其实约定个人财产状况也不存在不好意思的问题,因为男方某种程度上已经向你明确了他的婚前财产了,即通过婚前房产购买的行为确立了他对该房产的物权地位,产权证上面也没有女方的名字,他敢于不让你加名,你当然可以和他明确你自己的婚前财产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