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
【颁布单位】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75号 【颁布时间】 2011-07-05 【生效时间】 2011-11-26 【时效性】 有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技术改造具有技术新、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污染少、消耗低、集约利用土地等突出特点,投资乘数效应大,杠杆作用明显,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通过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和素质性矛盾制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已成为当前我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坚持存量改造与增量调整相结合,通过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延伸扩展产业链条,扩大优势产品规模,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和开展战略合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我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技术改造作为统筹推进调整振兴、“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的战略性手段,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相结合,做大总量和优化结构相结合,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投入,壮大战略支撑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政府服务职能,制定产业规划,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贴息、投资免税等政策,引导产业投资方向,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2.坚持扩大投资规模与结构优化调整并重。通过扩大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以存量调整带动增量快速发展。加强结构调整,鼓励兼并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存量提升。完善落后产能和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3.坚持壮大骨干企业与发展中小企业相协调。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增强其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壮大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增强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企业组织优化。 4.坚持提升战略支撑产业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并举。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战略支撑产业,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促进技术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技术改造,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 5.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利用相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支持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先进管理经验和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不同途径加快产业技术升级步伐,做到自主创新与借力发展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围绕国家和我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万亿技术改造促升级计划”。2011—2015年,力争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幅30%以上,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累计超过1万亿元。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发展显效益、结构调整上水平、企业发展上层次、“两化”融合上台阶。到2015年,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业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等指标优于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明显增加,建成一批先进制造业基地;企业研发投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两化”融合取得显著进展,全省经常性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的企业达60%以上。 四、重点改造领域和方向 (一)大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 汽车及零部件工业。 共5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