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重要提醒:系统检测到您的帐号可能存在被盗风险,请尽快查看风险提示,并立即修改密码。|关闭 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关闭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一)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 所谓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财产的消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如:财产权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财产权的扩张及效力的增强等。财产的消极增加,如:本应支出费用而没有支出;本应负担债务而未负担或少负担等。 获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法律行为,如因履行行为归于无效而导致的不当得利;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如拾得遗失物等;也可以是自然事实,如甲家的苹果树上的苹果落到乙家院子里。可以是受益人的行为,也可以是受害人的行为,还可以是第三人的行为。 (二)他方受到损失 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 损失,与取得利益对应,也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三)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因果关系有多种含义,不当得利的因果关系采取非直接因果关系说的观点,即获得利益的原因事实不必与受到损失的原因事实相同,只要社会观念认为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有牵连关系,就可认定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不一致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失为准。 (四)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如果有法律上的根据,即使获得利益,使他方受到损失,也不发生不当得利之债。无法律上的根据,包括自始没有根据、取得利益时有根据但嗣后根据消灭两种类型。 历史上的今天: 我们将逝去的青春祭奠我们逝去的青春2011-11-29荷塘月色伴奏【笛曲】荷塘月色2011-11-29野蛮生长野蛮生长的城市生活2011-11-2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