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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学生以实践为名,自建车辆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收费,

时间:2012-02-03 09:40来源:cherrying327 作者:王佩飞 点击:
要看这个收费站~对外是以什么名义~~如果以行政执法名义~可以构成诈骗~ 看情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是犯罪情节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我认为不构成诈骗罪,由相关政府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看这个收费站~对外是以什么名义~~如果以行政执法名义~可以构成诈骗看情
要看这个收费站~对外是以什么名义~~如果以行政执法名义~可以构成诈骗~
看情节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是犯罪 情节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我认为不构成诈骗罪,由相关政府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看这个收费站~对外是以什么名义~~如果以行政执法名义~可以构成诈骗 看情节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是犯罪 情节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诈骗
抢劫罪~
这个也应该看看他们怎么处理收缴的费用,如果是上缴,应该可以视为实习,这与他们的所学有关,如果收为己用,那么他们就是构成犯罪!(我的个人见解)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 留下买路财!!! 梁山好汉啊!!梁山好汉!!!!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怎么能容得下这帮败类??? 他们如果有权利收过路费,中国政府在他们眼中还有地位???? 这个已经不是犯罪情节轻重得问题了,这是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如果这样都不能受到法律制裁,改明个, 家家户户都在家门口设一个收费处,那就全都脱贫致富了,还工作干嘛?别说小康了,大康都指日可待哦!!!
诈骗无误!
不能构成诈骗,仅是违反了道路收费管理规定,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
抢劫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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