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可以存在第三人? 2.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啊?? 3。案例:甲为抢劫乙5万元而杀死乙,后从乙身上搜到一个名片得知一是某企业董事长,于是打电话给乙的妻子说:“速寄10万元过来。否则杀死乙。” 问:(1) 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从构成要件分析,不要从感觉) (2) 假如乙当时还没死,甲能否构成绑架罪?
这几个问题困扰了半个晚自修,知道的可不可以告诉我呢?但不要直接复制法条,
1 不存在。 另外提醒一下,第三人是民法中特有的法律术语,不要混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不存在这样的概念,绑架罪中指的是行为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他人。 2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最主要的有两点:取得财务的场合(时间和地点),敲是在当场取得,与抢劫罪相同;绑是事后取得财务,并不是控制人身自由的当场; 索要财物的对象:敲是向被害人本人索要;绑是向被害人之外的他人索要; 3 (1)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的对象是乙的妻子而非乙,向本人索要财务,如果她支付的话,将立即取得财务。 此时,甲犯有抢劫罪(为抢劫而杀人,属于吸收犯),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2)构成绑架罪。 此罪的犯罪对象是乙而非他的妻子,控制人身,向其亲友索要财务,典型的绑架罪。 此时,甲犯有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 具体的法理在中国刑事辩护网上有介绍:
1.可以存在第三人 比如像是 从犯 或者是协助者等
2.不一样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 唯一的区别就是 敲诈勒索罪没有非法拘禁被害人 而绑架罪有 两者都是以金钱勒索为目的的
3.甲是故意杀人罪 从重处罚 这个案例错误了 甲有敲诈勒索罪 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 按刑法理论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 从重处罚
4.乙方没有死的话 构成 绑架罪
主观上故意 客观上实施了勒索行为 是对方被害人陷入恐惧而交付财产 得财与敲诈行为有因果关系 是和平方式未采取暴力
是的
他构成了勒索罪,还绑架第三人可以说是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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