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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土特产公司派业务员李某赴某市联系购买干果,李某随身带有该公司印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李某抵达某市后,发现当地香蕉特别便宜,质量也算上乘,遂与该市果品公司订立购买香蕉和芒果干合同一份,其中香蕉15吨,每公斤1元,芒果干1.5吨,每公斤5元。货物运到土特产公司,土特产公司认为李某自作主张购买香蕉为由不承认其所订立的合同,我不知道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拒收货物,双方发生纠纷。因时间过长,香蕉腐烂,果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土特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该纠纷应如何解决? 这个成立表见代理,李某随身带有该公司印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有足够的理由使果品公司相信其有代理权(采购),因此首先土特产公司也负有一定责任(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并且其实出于善意,表见代理的后果就是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土特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土特产公司可追究李某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因此只能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发生。 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错的。 4、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符合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李某超越代理范围所签订的合同由李某承担,李某在代理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应当由被代理的特产公司承担。 比如某土特产公司派李某到某市联系购买干果时已经明确指定李某联系什么品种的产品,李某却擅作主张去定购另一种产品,这样的订购合同就由李某承担履行的责任。如果土特产公司没有明确的指定李某代理订购某些产品,这说明你某签订的香蕉和芒果干合同也在代理的范围内,其合同要由被代理单位的土特产公司承担。 另外,如果土特产公司与李某有委托代理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书中的约定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