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举例说明比较好:
经理小王经常去公司旁边一个饭店吃饭,该公司和这个饭店有帐户协议,小王可以签单结账,不必支付现金
有一天,该公司炒了小王,解聘。但是小王中午仍然带了几个人去吃饭,说是客户,该公司也没有通知饭店解雇小王的事,于是饭店老板仍然让小王吃饭后签单走人
这种情况下,饭店老板是相对人,小王是代理人,那个公司是被代理人
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能以小王已经解雇为理由拒绝付这笔饭费,因为饭店老板有充分理由相信小王还是有代理权的
呵呵,不明白可以继续问
具体您还可以查询48、49条哦 例如:我以前一直代表你去买一些东西,一些客户都知道我和你的关系。 后来,我和你闹别扭了,彼此之间断绝了代理的关系。此时,我已经没有权利再去代表你买东西了。 可是,我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没有权利后仍旧与以前的老客户买卖,并没有与他们说明我和你关系的事实,他们也就认为我仍旧是代表的是你。 这就是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一切后果都要由你承担的,不过你可以找我追偿。 一楼答得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