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如何处理 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本案而言,陈某以施工项目部项目执行经理的名义与侯某结算,侯某的材料已运至某大学工程工地,该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在当时的情况下侯某并不知道陈某没有代理权,且某建筑公司也已支付部分货款,综合以上情况,陈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 单位要为利用身份诈骗的业务员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行为人未经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2)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所谓主观上是善意的,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所谓无过失, 遭骗退保村民叫板保险公司,所以,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本案的情况符合“表见代理”的基本构成要件。本案处理无论是我国法律还是英国法律,都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很难要求B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但是李某的无权代理行为显然侵害了A公司的利益。因此,中国信保一方面继续同B公司沟通, 表见代理,在正常情况下不足以让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相信其具有代理权,保险公司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即为李素兰办理张二尤的退保手续,其行为具有重大过失。因此不能认定作为相对人的保险公司,在办理退保手续时属于善意的无过失的。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认定李素兰办理退保手续不构成表见代理行为。 购房纠纷:妻代卖丈夫房产判有效,但善意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种依赖,而与其发生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构成表见代理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1、须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2、存在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表象。3、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4、第三人基于依赖与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从纠纷案件看外贸实务中的“表见代理”,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有效。 有权出售房屋的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当一方无法签名时,也应取得另一方的授权,从而不适用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一方在因家庭日常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享有代理配偶他方的权利。 第二章 合同法 (6),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二手房买卖维权三十六计,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本案中的具体表现?表见代理与正常的职务行为的区别是什么?被代理人对表见代理给善意相对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善意相对人应如何向表见代理的被代理人主张权利? 【短评】 案中原告身居外地,怀着对法律的极大虔诚与信任,渴求以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案例分析:关于表见代理之解析,况且王丽提交了产权证和二人身份证复印件,鉴于二人夫妻关系,即便授权委托书是假的也构成“表见代理”,法院认为,张刚以并未参与卖房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说法不能成立,因为其在原告看房时在场且未提出任何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时均系其妻出面,上述行为已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