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见代理_海西闲人_新浪博客, 无论是超越代理权,还是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只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就构成表见代理。 (二)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未作过多限制。一般在 论表见代理---论表见代理, 2010年11月11日 我国《合同法》正式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法律拟制为有效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代理。表见代理制度对维护 论表见代理 - 上蔡县法院网, 2005年8月2日 [论文摘要]:表见代理,指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既然法律确认行为人可以行使代理权(不论本人是否真正授权)则“代理结果” 论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及形式 - 论文资源 - 大家论坛, 2008年3月6日论表见代理[]无论是狭义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行为人都是没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相对人与行为人订立合同或为其他民事行为 论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 2011年11月23日论表见代理作者:余双军 发布时间:摘要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代理制度的积极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论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并不意味着无效代理,姑且不论表见代理,即使是狭义的无权代理也属于效力待定的代理而非无效代理。从效果上讲,无权代理与无效代理是重叠的。若狭义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