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跟乙女是同居关系,并育有一子,甲经常借故让乙跟家人、朋友借钱,甚至高息贷款,现在才发现其实甲并未有意跟乙结婚,那么现在请问甲构成诈骗么,或者其它罪?要搞清楚甲的目的,有没有还款的意思,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结婚以及还钱的意思(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借助这种形式或者结婚的意思表示进行借款的,可以认定为有诈骗行为.但是前提是情节比较严重,才构成犯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 只要有借款的行为存在,比如有借据存在,并且数额不是特大,时间不是很长,不能构成诈骗罪 现实中这种事时有发生,不构成犯罪,一般的经济纠纷 94年以前同居的属事实婚姻,94年以后只构成非法同居,但借贷纠纷均属经济类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