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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当得利的追索!!!

时间:2012-02-18 17:10来源:武汉河wuhanhe 作者:华夏骄子 点击:
我朋友是银行职员,今天不小心把取款做成了存款,相当于错账金额乘以2倍,事后发现库款居然“短款(差)”1万多,相比看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经多方联系到客户本人,对方完全同意返还1万多的不当得利,但自称目前手中只有6000元,表示其余的钱先欠下。经查询
我朋友是银行职员,今天不小心把取款做成了存款,相当于错账金额乘以2倍,事后发现库款居然“短款(差)”1万多,相比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经多方联系到客户本人,对方完全同意返还1万多的不当得利,但自称目前手中只有6000元,表示其余的钱先欠下。经查询,对方于错账之后很快在另外网点取走了1万现金(大于错账金额),你看诈骗罪 构成要件。谈话中发现其存在恶意的不当得利倾向,有点耍赖。 各位老师,有什么好办法促使其尽快还钱,在线等。
先拿到能还的再说,即使对方只给一部分也行,这样不管怎么样都是一种证据,关键是对方同意还钱,以后起诉对你们朋友非常有利的。 如果没有他的欠条,你朋友起诉需要有证据证明那个人误得了这些钱。举证有一定困难。
是的,这是可以报警的。 非法占有。
首先我对于你朋友和所在银行的这种行为表示羞愧,自己的错误理应自己承担,让储户返还这种损失是在自己的诚信簿上抹黑。 不过呢,就事论事: 这在我国法律中属于非法侵占,你可以起诉他,属于民事纠纷。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你朋友这个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因自己操作失误而使客户得益1万元的事实,则该款是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银行。虽说失误在于银行本身,但客户以此取得利益缺乏法律依据。当然,事实是否确如银行所述,需要证据予以证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银行对是否存在不当得利事实负有相应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报警,侵占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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