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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8日,我和一名同事 在值班的时候钱包都被偷了。发现后,上报!综合所有事件,发现 办公室的 笔,购物卡,包,另一名同事的钱包,(包括一个哈密瓜)都不翼而飞。开会,总结后通过我们的口供,都有一名同时在场的嫌疑人,都有急着要走的动机。但 第二天 却说自己的钱包也被偷(领导和我们都不信)。准备,今天立案侦查。(钱包连续3个丢失。包含 身份证,工商卡···现金>500),因为单位领导为了声誉,私自调查,并给了3天期限。如在 7月11日 报警,合法否?怎样解决此类问题?如要请律师,应请哪儿方面的律师进行咨询?公安,会怎样处理此类盗窃行为,是否可以判处刑事罪? 你好,直觉告诉我,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此案挺蹊跷的。 向公安机关立安侦察是合法,偷窃罪超过一千元以上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未超过一千元一下也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估计此案是内鬼所为,而且小偷目光短潜,(连哈密瓜也顺带走了) 每个地方的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金额可以问你们当地公安机关。损失不大的话吗没必要请律师。但是你报警是肯定合法的,不构成盗窃罪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盗窃行为,刑事罪需要盗窃金额达到立案标准。 建议先报案。 盗窃案件属于必须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单位不能私自侦查。 同时盗窃案件的证据容易消失,故一定需要及时报案。 如果盗窃的总数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各地不同),那就构成盗窃罪。一般数额较大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你好,直接和律师联系,全权办理 领导这样做比较人性化,,你可以去偷,但不要去抢,偷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在说你们办公室的东西加起来也不怎么值钱!!!!!!!!!!!!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关键是看公安机关是否立案。 祝福!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