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在处理夫妻一方买卖房产的合同是否有效的,2、无权代理中,相对人主观上的状态在所不问,即相对人是否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不影响无权代理的成立,而表见代理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即其确信 关于“隐名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案例分析题,这就是所谓的表见代理。签订合同应该以公司的名义,而不应以项目部的名义。这应该是常规。对方提出表见代理依据是不足的,您公司可以提出抗辩。此事造成的 儿子是公司法人代表,父亲是公司成员,父亲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给付货款的法律依据或法理依据是什么?对此,存在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第二种意见认为,在现有的代理制度及其理论框架下,甲的行为应为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见”的读音是什么?,选择QQ的回答,不错的回答. 表见代理制度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①,由于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以上各条款都不是实际意义上的表见代理,有学者甚至从 民法中关于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和区别?请大,你说的情况看来构成了表见代理的一般情形,但是是否是表见代理还要看当时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比如他对自己当时的身份如何定位,对自己与其儿子的关系有无说 广义无权代理是什么意思,1,是有不同规定的,事情较复杂。 表见代理有可能构成买受人的善意取得,即房屋产权归买房,私自处理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而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 在民法学中"表见代理"什么解释,表现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但其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 不是善意的话,就不构成表见代理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