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M市的A商厦决定购进北方R市生产的女式26型自行车5000辆,每辆价格拟在200元左右。恰在此时,A商厦的友邻单位B集团驻R市办事处负责人彭某回M市。A商夏老总张某找到彭某,请求他到R市以后,前往自行车生产厂家H公司代购5000辆女式26型自行车,价格为每辆200元左右。 彭某与张某一向私交不错,便同意了张某的请求。随后,张某将盖有"A商厦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及该单位的空白介绍信交给彭某。 6月初,彭某回到R市,发现H公司生产的山地车销路很好。彭某认为:如购进2000辆山地车到M市,A商厦肯定能赚不少钱,到时自己也可获得不少业务介绍费。 6月10日,彭某找到H公司,出具了M市A商厦的介绍信(已填上购买自行车等内容)以及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H公司签订一份购买2000辆山地车的合同。H公司经过审查,认为彭某出具的介绍信与空白合同书均盖有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授权。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A商厦购入H公司生产的山地车2000辆,单价为480元。学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H公司应不迟于6月15日发货,A商厦不迟于6月20日前付清货款。 6月13日,彭某赶回M市,将此事告诉了张某。张某立即表示不同意,原因是山地车在M市销路不好。张某责令彭某速回R市找到H公司有关负责人要求撤销合同。 6月14日,彭某回到R市,通知H公司要求终止合同,但H公司告知他:货已于6月13日发出,因为合同中规定"不迟于6月15日发货"。 7月1日,H公司找A商厦催要货款未果后,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1)彭某的行为属狭义的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为什么? (2)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你知道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hapianzuidegouchengyaojian/2011/1220/129024.html。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的后果是由被表见代理人来承担的。具体到本案,要有A商厦来承担,A商厦应当付款。 当然,对于自己的损失,A商厦可以追究彭某的违约责任。 彭某是出具了M市A商厦的介绍信(已填上购买自行车等内容)以及空白合同书去签约的。问题在于这介绍信填的购买自行车等内容,是否已经明确是要购买的自行车的品种。 如果已经写明是要购买女式26型自行车,则彭某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则应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如果没有写明具体的品,则只要彭某签订的是自行车就是在代理权限内,则应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