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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见代理,求助高人

时间:2012-04-07 12:47来源:林佳俊 作者:那曲的散兵 点击:
某个人到某一个百货公司去买东西,售货员说你买什么?他说我买彩电。售货员即开了一张销货单,让他去某某收银台交2000元货款。去了那儿以后,看到一个小姐笑眯眯地坐在那里,他就把2000元钱交给了她,那位小姐给他在单子上盖了一个章,回来后他就把单子给了那
某个人到某一个百货公司去买东西,售货员说你买什么?他说我买彩电。售货员即开了一张销货单,让他去某某收银台交2000元货款。去了那儿以后,看到一个小姐笑眯眯地坐在那里,他就把2000元钱交给了她,那位小姐给他在单子上盖了一个章,回来后他就把单子给了那个售货员,售货员看也不看,反正有个红章,就让他把彩电给搬走了。可是当他好不容易把彩电弄到门口,刚雇了辆出租车准备走的时候,售货员冲出来了说,不能走!他问为什么?售货员说:我们的图章是圆的,今天怎么变成方的了?"你问我,我问谁呀?"俩人去收款台一问,小姑娘没了,那儿只有一个老太太。顾客说刚才明明是一个小姑娘么!可老太太说:他们这儿从来就没有什么小姑娘。原来刚才在她上厕所的时候,一个小姑娘装作收款员,就在那收了好几个人的钱。现在问,这个损失是由百货公司来承担还是由顾客来承担呢?

关于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不是说不能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吗?题目中小姑娘在骗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能成立表见代理吗?另外,讲座当中讲必须要将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才成立表见代理,可题目中明显的小姑娘是将钱自己拿走了并没有给商场阿?亟盼高人指点。

如果在收银台就是由商场原因是商场没有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而顾客又是基于对商场的信任而发生了付钱行为,产生这个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因为商场疏于管理。

个人认为这个不是表见代理,全程中没有代理的出现,收银台只是商场的一个内部机构所以我认为这是依职权行为.小姑年的行为应该是盗窃,对象是商场的财物。

不管是否是表见代理,犯罪构成要件。对于LZ最后黑体字说另外,讲座当中讲必须要将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才成立表见代理,可题目中明显的小姑娘是将钱自己拿走了并没有给商场阿?有误。

所谓法律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是说法律责任,即本例中被代理的商场,要承担法律后果,比如赔这个客户损失等,并不是说表见代理人拿到的钱要归于商场,才构成表见代理。这一点理解很重要啊!

最后,我个人倾向于构成表见代理,因为商场的行为,让人以为是要到这个固定的地方敲章,缴钱,而那个地方也确实是敲章缴钱的地方,对受害人已经有一种误解了,

不过,司考中多考的是"空白合同""授权书"等非常明显的表见特征,这个案例如果要表述,字太长啦!

1、小姑娘在商场收银台收钱,根据交易习惯可认定为是以商场的名义在收钱;

2、某人在商场买彩电,在收银台交钱,还拿盖章的单子给销售员,销售员也让他搬走彩电。由次可见某人绝对有理由相信小姑娘是在替商场收钱;

3、某人直到走出商场才知道没有交钱给商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

4、某人与小姑娘之间的交易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构成要件要求交易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指的是合同内容本身

比如不能是贩卖毒品、枪支或者是赌债之类的

而不是指无权代理人本身的行为,因为该行为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本案当中小姑娘的行为构成了表见代理,法律效果应该由商场承担

某人可以将彩电拿走,商场的损失只能向小姑娘请求赔偿

权利外观的形成与本人没有关联性,如盗用公章及伪造公章均属之,不构成表见代理。

回复3#一千只膜拜蝴蝶

李建伟讲座中有一道例题提到:甲冒乙之名领工资,必须将工资给乙,才构成无权代理,如果不为乙谋利益,连代理都算不上,更何况无权代理,这点如何理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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