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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不备用假币调换真币构成何罪?

时间:2013-09-16 12:56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出处】正义网 【关键词】趁人不备;假币换真币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案例】2011年12月29日,贵州省仁怀市妇女张某、李某商议将二人各自持有的33张面额100元的假币合伙(总面额6600元),以买鸡蛋为名趁人不备调换他人真币,所得赃款均分。商议毕

成立牵连犯,二行为是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趁被害人不注意,诱使被害人交付百元真币给二人清点,应从一重以盗窃罪处断,对张某、李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不同认识,第439页,张某、李某虽然对三名被害人虚构了要用零钱换取百元整钱的事实,张某、李某调换被害人真币的过程并无交易行为,以同等面值的假币调换真币。

贵州省仁怀市妇女张某、李某商议将二人各自持有的33张面额100元的假币合伙(总面额6600元),所谓秘密窃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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