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博会展商严重违规将永久"驱逐"出场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0/13 推荐知识产权律师: 假冒伪劣展品,将被9月1日召开的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展会中一旦发现“漏网之鱼”,也会被毫不客气撤下展柜,而参展者也将面临失去今后参展的机会。这是记者从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获悉的。 据介绍,为让各交易团和相关人员对亚博会整个参会参展 假冒伪劣展品,将被9月1日召开的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展会中一旦发现“漏网之鱼”,也会被毫不客气撤下展柜,而参展者也将面临失去今后参展的机会。这是记者从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获悉的。 亚博会对参展商品的管理颇为“苛刻”。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参展单位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由供货单位提供的展品,参展或供货单位须在参展前签订书面展品参展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展品类别、展品参展的展位号,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条款及时效等。严禁参展展品出现“三无”现象,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展品。 亚博会贸易投资促进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玛丽娜·贾娜布尔表示,会议期间,将严禁交易团抬价抢购、低价竞销,并反对无序恶性竞争。为维护中国商品质量声誉,保持良好的洽谈环境和展馆秩序,有关工作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现场售卖展品屡禁不止,违规播放音乐,严重影响周围展位洽谈,展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加重处罚。 除了必须有的“约束”以外,亚博会对各交易团更多的是提供多方位的服务。例如:在展会现场设立“一关两检”联合办公室、知识产权投诉服务点、法律咨询点;安排快运、物流、电信、邮政、机票、餐饮等服务商进场服务;为展馆红线范围内所有参展商、采购商、工作人员、交易团团员、志愿者等购买展馆责任险、第三者公共责任险和人身安全险;在会展中心中央大厅设立业务咨询服务台,提供新疆经济、贸易投资政策与环境、参展企业等各项信息查询和资料发送;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为各交易团提供办公场所;提供从各交易团驻地酒店至会展中心的车辆服务,场馆内及周围配备电瓶车等措施。(法制网 记者 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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