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要男方父母买房的,这下好了,女方父母为了给女儿保障,也抢着给女儿买房了,这样好不好呢? 晕了,是不是最近那个什么婚后父母赠予也属于个人财产的那个婚姻法?真是气死我了!把财产分的这么清楚,就是为了离婚做打算嘛!爱情本来是单纯的,但是一提到婚姻就复杂了好多! 这样最好 在结婚前 做好 财产公证 省得以后 弄得不明不白 麻烦 这样好啊 个就等着去个有房的老婆了 这个无非是保障的保障。而且总觉得女性的地位又有点回到改革开放那会了。最新婚姻法。说不定什么时候男方一个不顺眼就离婚。而且也没有什么补偿,没有安全感。 这就导致你说的女方买房,但是这又像以前男的入赘。给男人的压力也是蛮大的。 个人方面对于婚姻法的新解释不是很赞同。 第一,分裂家庭,家庭成员没有安全感,也会导致离婚率高尔不下。 第二 女性的保障 一直以来女性在婚姻里面都是弱者,保障没有,就很难说权利。 第三 逼良为娼 各大网站上如是说:还不如小三了,分开之后最起码有房子有车。 第四 房价的调控 大家心照不宣,你懂得。 上楼说 还不如做小三,首先鄙视你,其次小三得到的房子或车子若是人家的共同财产,那人家可以要回去的,你怎么知道人家送你的车房是否是男方一人的???? 这种东西是降房价去了,怎么就成了增房价了?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降低刚需,以后结婚有没有房也就无所谓了,丈母娘不会再逼着婚前买房了,反正对方买的也不是你的,这样房子就不是硬性要求了。 说女子再买一套房的人,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这种说法其实禁不起推敲,房子不是大白菜,大多数人双方都贷款才能买一套房,哪有那么多钱买两套,能买两套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只会在一套房子的合理分配上做文章而不是买两套,一来你买不起,二来你夫妻毕竟住一间房,多买一间有何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