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因性格不合,小孩儿子四岁,现离婚,相比看最新婚姻法。房子是婚前他家全额购买的,婚后办的房产证,共有人有我的名字,这个算是共同财产吗?我可以分割吗?因为他一管孩子,他爱玩,爱财博(我现在手头没有证据证明)孩子出生后一直在娘家生活,离婚后我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吗?(他在国家正式单位上班,我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还能分到什么? 无法判断,需要更多详细细节,因为你所说的情况不合常理 假如是婚前买的,怎么会加上你的名字?我能想到的就是在婚后,你要求,或者对方主动加上你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无法分到房产.或者说这其中还有其他我没想到的情况,那么就要另外分析了.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给谁,这个要综合很多情况,主要是给能为孩子成长提供更有利条件的人,原则上女方是优先的,但是随着孩子的成长,女方的优先权逐渐缩小,要综合你们的收入,身体健康等等因素判断 你可以争取得到孩子的监护权,房产证共有人有你的名字,对比一下最新婚姻法全文。这个算是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割 写你名字时候你怎么不说你拿一半钱给他爸妈,现在你要分人家的财产。 你要说嫁给他就是他家的人了,一家人不存在你我,那现在你怎么又要叛出家门。 好吧,法律上说婚前财产,但写了你名字就是赠与关系,那你怎么还不懂得拿人家的手短? 现在法律给了你一半的房产,你也可以得到孩子,你更可以再嫁一个有房子的男人, 然后再离婚,还可以得到一半房产,好厉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