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5月结婚,现在还没有小孩,08年9月底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名字是他和他父亲的,新房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今年3月交房,5月份装修完后我们入住,他父母不在本市居住,婚后一直我们自己住,但有其他家人在本市。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uixinhunyinfa/2012/0114/386870.html。装修的费用也是我们自己出的,现在感情不和要离婚,老公说房子是婚前买的,不是他的,是他父母买的,他说他有买房时的付款收据,时间是婚前(名字只有他一人),跟我没有关系。他这样说合理吗?是按照购房合同为准,还是他说的收据?我能分到房产吗?
由于装修和办理入住等费用花光了我们全部的积蓄,现在几乎没有存款,如果分不到房产,我能获得其他补偿吗?我现在没有了工作,家也不在本市,离婚后也没有地方住,他只说给我两件旧家电,他这样合理吗?我能够得到怎样的补偿?
急求帮助,谢谢!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学习最新婚姻法解释。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上面,你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已经是结婚之后,父母的出资应该看成是对你们双方的赠与,但是根据你上面所说你们明明是9月份的签合同,那时你们就已经结婚了,怎么买房的收据写的是婚前呢? 你最好还是保留一下你装修时的收据,还有证明下你们的房间究竟是婚后还是婚前买的。 对于你这种问题,其实实际中也有不少的案子,你最好还是看看你们具体城市对这种情况的规定,去你们的城市的法院网站应该可以查到的,看看具体操作如何 不合理 这个房子虽然名字登记的是你老公和他父亲的,而且购买时间在婚前。但是你们是共同出钱装修而且婚后是供两人共同生活的,所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这房子是他父亲明确提出送给他并有证据证明的,这房子才是他的,你分不到财产,只能获得当初装修等所付出的钱。 除了房子,其他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并用于生活, 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的。婚姻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 而且如果你辞掉工作是为了照顾家庭,那么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适当的补偿。而且离婚后如果你经济条件十分不好可以要求赡养费,除非你找到工作。 强烈建议找一个婚姻法律师咨询,或者看看婚姻法及其解释,网上都有。你要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不要让别人占了便宜。 不要离婚了,善待你老公 如果诉讼到法院,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要证据。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除非有相反的证据,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惯例,这些问题可以当面咨询本地婚姻法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