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前财产公证预防纠纷中老年再婚家庭的理财,在踏入第二次婚姻之河前就应该拉开序曲,那就是对于婚前财产的处理,以预防今后可能发生说不清的纠纷。由于家庭财产本身有不同的特征和属性,律师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预防纠纷的最佳方式。 人生的第二次婚姻,就好像
要让一对处于热恋正准备结婚的年轻人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大家心理上很难接受。但中老年再婚夫妻则应该有这样的理性,这个年龄段的再婚男女往往处于人生和事业的上进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结婚的同时也会把自己的财产带入婚姻生活,考虑婚前财产公证也是能够得到对方理解的。 婚前财产公证有几种不同的模式,可以自己列好财产清单,一起到公证处公证;也可以请律师拟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做一份“律师见证”。现在不少富翁再婚时都采取了请律师写见证书的模式,一来比较隐蔽不怕“露富”,二来律师见证费用比公证处公证费用低得多。 老年人再婚先做好财产处分若是年纪较大的老人“夕阳红”式再婚,则最好能事先对于身后的财产做好处分和安排,可以采用书面约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用遗嘱的形式,这样比较容易获得对方以及双方子女的理解,也避免突然去世后再婚家庭各方主体为老人的遗产分割发生纠纷。 当然要注意的是,再婚老人对百年之后的财产安排,只能是对于自己有支配权部分的处分。 上海奉贤区有一小业主,临终前立下遗嘱,说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现任妻子,另一套房子留给前妻所生的儿子,但暂时由现任妻子保管,等儿子结婚时再给他。没想到,儿子等不及父亲的安排,向继母提出要求马上过户房产。两人争执后吵到法院,结果查下来,老人准备留给儿子的房产是再婚后所买,老人只有二分之一的处分权,因此他的遗嘱部分无效,儿子只能继承该套房产的二分之一。 房产证上加名要细思量房产问题也是再婚家庭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源头之一。 王小妹和程国栋两人曾有一段经典的爱情故事。两人年轻时早已相识,程国栋曾多次帮助过她。王中年丧夫之后,程毅然结束自己的第一段婚姻,与王小妹结婚,并悉心照料她的饮食起居,两人感情相当好。婚后两人还共同买了一套新房。王小妹在上海老西门还有一套老,知道可能要拆迁,他们把程的户口也转到了这套房子上。 两年前,儿子大学毕业后,王小妹让孩子搬回家住。没想到儿子和继父生活差异太大,经常发生不愉快,无奈只好让孩子到外面租房住。可惜,虽然大家都恋恋不舍,最后两人还是因为儿子的问题走上了分手的道路。 在离婚过程中,因为程栋的户口也在老公房里,据此他对这套房子也有居住权和使用权。为了顺利解决这个问题,女方只好在婚后新房权益上做出让步,协商结果是男方将女方购置新房的款项退给她,新房归他一人所有。王小妹因此丧失了新房增值部分的权益,看着这两年那新房价值翻番,王小妹心里真不是滋味。但后悔也没有用,因为当初不让出新房所有权离婚问题就很难解决。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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