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前财产公证预防纠纷中老年再婚家庭的理财,在踏入第二次婚姻之河前就应该拉开序曲,那就是对于婚前财产的处理,以预防今后可能发生说不清的纠纷。由于家庭财产本身有不同的特征和属性,律师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预防纠纷的最佳方式。 人生的第二次婚姻,就好像
再婚家庭中往往一方或双方都有婚前房产,专家建议,无论婚前财产是否曾经公证,都不要轻易往婚前房产的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也不要轻易将对方户口迁往婚前房产处。因为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对方就可以对该房产提出权利诉求;而户口在此也可以对房子提出居住权和使用权。对于婚前房产,若不需要出售以便重新购买新房,也没有其它特殊情况,还是完完全全留在自己手里较“保险”。 再婚后财产有分有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力保留婚前财产是理直气壮的,但相互信任也尤为重要。否则,缺乏信任的再婚生活也只能是一潭死水,索然无味。因此在再婚后,两人的财务就最好能“合二为一”了。这种“合”并不一定要完全放到一个共同账户中,而是说心理上要“合计”,至少要公开透明,共同规划。 由于再婚的中老年人通常要赡养多方老人,又要抚养跟随自己和不跟随自己的未成年子女,中老年再婚双方在单方支出上可能有多有少,但这不是问题,并不影响两人一起对家庭经济做预算和规划。只要两人有一颗“共同商量”的心,就可以把婚内的共同财产安排好。 此外,中老年再婚双方的理财观念极可能很不一样,任何一次婚姻中,总有一方对钱的问题更敏感,或者更节俭一些。因此,建议两人就家庭财政开支问题多多沟通,可以定期召开“家庭财务会议”,互相取长补短,这样才能使现在的家庭关系更加稳固,使现在的家庭资产筹划得更和谐。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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