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能平作者系巫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在我国《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建设工程款严重拖欠的现象非常普遍。为此,《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专门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该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1] 、唐德华主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0年第4卷,第252——261页。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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