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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6日上午10点,肯德基在特定网站推出名为“超级星期二”的“秒杀”优惠券活动,然而当大批拿着优惠券的顾客到肯德基门店购买产品时,却遭到了拒绝。这次的事件究竟该如何善后?在类似的促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商家又有哪些经验教训可以汲取呢?
刘俊海:这样的说法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个条款本身反而是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民事合同本身是平等主体订立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说自己有最终解释权,都不能垄断对合同的解释权。一旦双方发生,还是要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依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实际生活中,很多霸王条款就是以类似“最终解释权”等声明的形式出现的。这类条款不仅不能够为制定者的行为提供合理依据,反而是需要加以限制的。在这里我也建议商家制定合同条款,特别是条款的时候,应当本着实现与消费者妥协共赢的思想。妥协,共赢,这是人生的最大智慧,也是经商的最大智慧。有些企业往往淡忘了这一点,才导致一些令消费者深恶痛绝现象的出现,同时也往往让自己陷入困难与被动的境地。 网上营销:考验诚信和理性 记者:网络时代,很多商家都选择了网上营销。您觉得在这方面商家和消费者各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刘俊海:网络营销有着传统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说穿透力强、辐射面广,促销力度大等。但风险也相应增加,主要问题就在于电子版的东西,复制的可控性不强,从而导致接受要约的人数大大增加,这既是合同风险也是商业风险。对此,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就是建立求真务实和严谨理性的法律思维。商家在营销前要充分考虑到成本、技术等各方面因素,而消费者也要注意理性面对。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