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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赔车险?

时间:2012-03-01 10:23来源: 作者: 点击: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各类机动车辆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相关保险需求也日趋增长,保险是一项特殊的金融产品,使用了大量的术语和格式合同,那么广大机动车主在保险消费中如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呢?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各类机动车辆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相关保险需求也日趋增长,保险是一项特殊的金融产品,使用了大量的术语和格式合同,那么广大机动车主在保险消费中如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呢?

  车险理赔是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掌握理赔常识、程序将有助于广大车主更好地获得合理赔偿。

  理赔程序应公开透明。2008年11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 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公司外部网站上公布,在各营业网点(包括代理网点)明显位置公示理赔(给付)服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的清单、联系电话等,方便保险消费者了解相关的服务标准和具体程序。保险消费者可依据公开的理赔流程索赔,并要求保险公司一次性告知理赔所需材料和赔付时限,对理赔服务不满的可拨打投诉电话。

  “互碰自赔”简化理赔流程。为减轻被保险人理赔的成本和负担,2009年2月1日全国范围实行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同时满足“多车互碰、都有责任、只有车损且不超2000元、都有交强险、各方同意”等的,车主可以各找各的保险公司定损,无需往返各方保险公司,无需互相结付对方费用,大大节约了车主。

  “快处快赔”提高理赔时效。为了进一步加快轻微交通事故处理速度,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交警部门和保险业在全省17个市建立了“快处快赔”中心。凡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在报警后进各市快处快赔中心,由驻点交警定责、保险公司当场核损理赔。

  “赔款到客户”保护资金安全。为了防范理赔过程中保险、挪用赔款等情况发生,2009年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安徽省财产保险公司赔款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除涉及交强险人员伤亡案件、法律纠纷案件、挂靠车队车辆等特殊情况外,赔款必须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受益人、责任保险涉及的第三者或符合规定的签订“直赔”协议的维修单位。广大车主在索赔过程中应配合保险公司主动提供本人银行账号、身份证件和其他法律文书等,并督促公司通过合规途径支付赔款,以确保足额、及时、安全的获取赔款。

  警惕异地保单风险。近期,在安徽省部分地区的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异地保单。根据保险监管部门规定,跨省车险属违规行为,但是车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外省投保。这里要提醒广大车主谨慎对待异地保单,要认真审查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合法性,及时索要并认真查验保单和发票,核对保单上登记的车辆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核对发票金额与自己缴纳的保费金额是否一致,还可以拨打服务电话验证保单真假。购买异地保单的车主无法通过省内自主查询平台了解保单信息,如发生保险事故,查勘、理赔等售后服务可能会相对较复杂不便。劝告广大车主提高警惕,不贪图便宜,尽量避免购买异地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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