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沙井某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岗布吉某实业公司作手机外壳等电镀加工,双方签订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将支付滞纳金,但布吉公司却存在长期拖欠加工费的违约行为,2009年5-9月共欠加工费86510元,依合同约定滞纳金计算至起诉时已100多万元。此案若判决,巨额滞纳金很难得到
宝安沙井某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岗布吉某实业公司作手机外壳等电镀加工,双方签订有合同,逾期付款将支付滞纳金,但布吉公司却存在长期拖欠加工费的行为,2009年5-9月共欠加工费86510元,依合同约定滞纳金计算至起诉时已100多万元。此案若判决,巨额滞纳金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本律师一方面向沙井公司提出建议,凡后签订合同最好约定违约金,另一方面通过法院积极与布吉公司沟通,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终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一、由布吉公司在10日内付清加工费,沙井公司放弃滞纳金的请求;二、若再逾期付款,加工费则按起诉计算,另加滞纳金5万,沙井公司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36510元。事实证明该方案对布吉公司有了震慑力,终于案结事了。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