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 合同 纠纷 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第五经理部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三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85元,由上诉人第五经理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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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85元,由上诉人第五经理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预算定额是在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gongcheng)或结构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