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交警大队设有调解室 昨日上午9时许,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市警察学校举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18家保险公司理赔业务相关负责人、市交警系统相关负责人等参加。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杨建清告诉记者,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更好地解决
地点:交警大队设有调解室 昨日上午9时许,市纠纷人民调解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市警察学校举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18家保险公司理赔业务相关负责人、市交警系统相关负责人等参加。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杨建清告诉记者,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更好地解决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2011年4月25日,市交警支队联合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了市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并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设立了首个人民调解室,从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2011年12月上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调解室也相继成立。这成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方法外又一条有效途径。 “每个调解员平均每天受理2起案件。”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宇介绍说,目前,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7名专职调解员,就职于委员会下属的3个调解室。截止到2011年12月28日,他们共受理申请420起,其中,301起符合条件的案件得到成功调解,成功率达98%。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春节后,我市将再增三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三个调解室将设在交警支队四大队、五大队和六大队。年内,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据介绍,接下来,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还将吸纳保险机构参加调解。调委会在调解涉及保险赔偿的纠纷案件时,将提前3日把调解时间、地点通知相关保险机构,由保险机构派理赔人员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调解。保险理赔人员的提前介入将有效解决误工费、、伤残等级鉴定等内容的协调问题,进一步方便市民。 时间:调解时间最快1小时 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许,一起交通伤人事故的当事人李某和周某来到交警二大队调解室。在调解员的协调下,二人很快就事故伤者周某女儿的护理费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经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后,调解工作顺利完成。在该调解案件处理中,从调解申请到事故相关材料审核,再到进行调解,直至最终签订协议,前后不足1小时。 “交通事故责任已认定、治疗终结的交通事故纠纷都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张宇告诉记者,交警部门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会告知、提醒各方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可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诉讼程序。当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人民调解时,可向调委会递交《人民调解申请书》,只要相关材料齐全可即时受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