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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有效解决事故纠纷

时间:2012-03-09 14:05来源: 作者: 点击:
公安交警部门,每天除了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为繁琐、最牵扯警力的就是处理交通事故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车辆不断增多,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却不能与车辆的增长成正比,车辆通行与交通基础
公安交警部门,每天除了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为繁琐、最牵扯警力的就是处理交通事故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车辆不断增多,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却不能与车辆的增长成正比,车辆通行与交通基础设施的矛盾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每天除了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为繁琐、最牵扯警力的就是处理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车辆不断增多,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却不能与车辆的增长成正比,车辆通行与交通基础设施的矛盾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

  地处川藏咽喉要道的天全县这样的现象尤为明显。“面对日渐增多、更加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在天全县委、县政府以及天全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与天全县人民法院、天全县司法局密切配合,建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委员会,很多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都可以通过由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构建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实效都得到了显著提升,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有力推动了‘三项重点工作’。”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如是说。

  今年以来,天全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案604起通过努力,成功调处604起,调处成功率从前段时间98%到现在的100%。而在全部道路交通事故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大调解”体系调解结案的事故多达1800多起,这些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功处置,有效促进了天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殚精竭虑

  快速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

  2010年底,天全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了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然而在这一荣誉的背后,却是人民调解员与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们辛苦付出的结果。

  在天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记者见到了正在这里辛苦忙碌的两位调解员,但让记者意想不到的是,两位调解员已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调解员罗永泰告诉记者,他和另外一位调解员高光辉都是退休人员,由于有着比较好的法律基础和群众工作经验,在2010年初,天全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之初,他们就受邀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人民调解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

  人民调解工作以其方便、灵活、便捷的特点成为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之一,为了让事故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方便、快捷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两位调解员经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调解纠纷,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尽快完成对事故的处理。

  今年4月的一个周末,几位重庆游客在国道318线天全段发生交通事故,他们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事故中造成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和事故情况进行了解之后,双方当事人找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通过便捷的人民调解。当时正在休息的两位调解员了解到事故中一方当事人是外地人,处理完事故还要赶回重庆上班的情况后,放弃周末休息,进行调解工作。面对交警还未出具事故责任书的情况,两位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民警对现场勘查的情况,快速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第二天就将这起事故成功调解下来,使事故当事人能够顺利返回重庆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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