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青岛市:关于实习生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时间:2012-02-28 11:19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实习生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青劳社函[2004]10号 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劳社[2004]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否受理其工伤认定
关于实习生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青劳社函[2004]10号 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劳社[2004]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否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问题。技术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其个人身份为学

关于实习生有关问题的批复   

青劳社函[2004]10号

  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劳社[2004]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部门能否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问题。技术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其个人身份为学生,与所在实习企业不形成,根据《》第二条、《》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受伤害提起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二、关于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待遇问题。《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学生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OO四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