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劳社工伤〔2005〕3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5〕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穗劳社工伤〔2005〕3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局: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5〕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