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8]10号 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气化公司、省监狱...
四川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月增津贴可达160元 2009年2月6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关于2009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已发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7)47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以往被称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这部分工伤职工,国外通常是计发较低的一次性待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也是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与其是一致的。同...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以往被称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待遇规定相比较,《工伤保险条例》基本沿用了这些规定。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对于大部分丧...
因工致残仍保留劳动关系,享受待遇的情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
许多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虽然有《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强制性规定,但是仍然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而与劳动者签订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有职工咨询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伤残由个人负责”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解...
上海市 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计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严...
什么是工伤残废等级证书?工伤残废等级证书是我国工伤保险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指企业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由用人单位提出评残申请,劳动鉴定机构做出伤残等级鉴定后,...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因工致残仍保留劳动关系,享受待遇的情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
今年廊坊市工伤保险职工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公布: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
公布:2010年5月5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