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
时间:2012-11-23 13:51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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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构成: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他人的人身权利。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者,起协助、辅助作用的行为。比如有的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者诱骗、招募妇女卖淫;有的充当皮条客,牵线搭桥,勾引嫖
本罪的构成: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他人的人身权利。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者,起协助、辅助作用的行为。比如有的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者诱骗、招募妇女卖淫;有的充当“皮条客”,牵线搭桥,勾引嫖客;有的充当保嫖、打手,有的充当帐房先生。 第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犯罪分子在组织他人卖淫而故意予以协助。 刑罚: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对犯本罪者,判处5年以下,并处罚金;对情节严重的,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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