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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谓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同时能够自愿认罪,同时符合量刑情节中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因而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是正确合法的。 【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 法律界网站提示:徇私枉法罪,简单的说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工作的过程中形成某些违法行为,最常见的表现就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予追求刑事责任或法院枉法裁判。在这里,涉及司法工作的范围问题。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机关就是司法工作机关,也就是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三个部门的分工是不同的,我们常说公检法一般的是基于刑事案件,在一个形式案件中,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负责逮捕的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也有此权利)、检察院是提起公诉的机关(就是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人)、法院就是审判机关(居中裁判)。从程序上说,公安机关(基于举报等手段)发现刑事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需要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再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据法律做出裁判。可以说,整个环节节节相扣缺一不可,如果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不能保证能够及时、合法的追求犯罪人的责任。徇私枉法罪就是为了保证这个追究法律责任的链条顺利进行而存在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公民明白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基本分工和基本程序,对约束公检法机关,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99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61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72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73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9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李莹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