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至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
引子:2006年3月12日,浙江湖州“10.21”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喻木军,被法院以重大劳动事故安全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该起火灾中,该个体服装厂造成了8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而个体服装厂的老板喻木军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粗心会引来这么大的一场...
【摘要】就劳动刑法理论的本原意义和结构对象这一逻辑阈限而言,国内任何关涉劳动刑法制度建构的努力都超越不了概念论、规范论、立法论这三个至关重要的理论维度。其中,概念论是从逻辑层面上对劳动刑法本质的追问而产生的理性之思,规范论是从实然层面上对劳...
一、监督过失罪内涵的界定 (一)监督过失的理论源起 监督过失的概念包括狭义的监督过失和广义的监督过失。所谓狭义的监督过失,是指处于指挥、监督地位的行为人(监督人)怠于履行监督义务,致使直接行为人 (被监督人)的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广义的监督过失,指...
摘要: 我国《刑法》中,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主要体现为分则第二章的各种责任事故犯罪,但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则被第九章的玩忽职守犯罪所替代。司法实践中,许多原本属于职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的犯罪,或者被认定为领导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玩忽职守论罪。...
近年来,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危害很大,也给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犯罪势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由于《刑法》修订时对重大责任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摘 要:刑法第六修正案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的重大责任事故型犯罪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正。较之以前的规定, 修正后的该类型犯罪在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法定刑等方面都有所调整。具体而言,刑法第134条的主体被修正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不应当仅限于过...
【出处】收录于《公共危险犯解释论与判例研究》 【摘要】难以明确划清责任事故犯罪之间的界限,而应承认事故犯罪之间广泛存在竞合关系,从一重处罚即可;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责任事故犯罪的基本罪名、堵截罪名,凡符合其他事故犯罪构成要件的,也基本符合重大责...
□铁路外工程单位施工的铁路建设工程和路内单位在非既有线施工的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管辖; □铁路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应限定为发生在铁路交通运输领域和路内工程单位在铁路即有线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铁路检察机关处理铁路安全事故应...
摘要: 我国《刑法》中,业务关系中的监督过失主要体现为分则第二章的各种责任事故犯罪,...
裁判要旨 交通肇事罪必须发生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从事交...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终审判处被告人吴志友拘役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