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补充: 2012-08-06 13:44
1,关于你大哥遗产继承的问题。 你大哥生前的个人财产,在你大哥去世后成为遗产,如果大哥有遗嘱的,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你大哥的父母、配偶和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 你大哥去世时,父母健在,所以你大哥的遗产,应当由你父母、大嫂和你大哥的孩子按照人数平均分割,每人分得四分之一。 我的补充: 2012-08-06 13:51 2,对于你父亲的遗产分割问题。 就你父亲的财产而言,公司股份登记在你父亲名下的,也成为父亲的遗产,发生继承。 那么同理,你父亲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指定部分的遗产。而对于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你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你父亲的配偶和你父亲所有的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 而你大哥先于你父亲去世,所以继承你父亲遗产时,属于你大哥的份额应当由你大哥所有的子女来继承并平均分割,这就是法律上的代位继承。 关于代为继承,这里做个简要介绍。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且我国《继承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这样看来,你大哥的孩子是肯定有继承权的,有权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公司的股份,也就是爷爷的遗产。而对于你大嫂而言,你看2012年公司法。她并不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声明遗产有你大嫂的份额,那么你大嫂可以继承,否则你大嫂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包括公司的股份。 根据你家的实际情况,你父亲的遗产,应当由你母亲、你大哥的子女、你和你妹妹四人平均继承,每人分割四分之一。如果你父亲的父母还健在,那么他们也要参与分割,加上你们四个人,那么就是每人分割六分之一。 我的补充: 2012-08-06 13:52 而你和你妹妹的孩子,对于你父亲来说,不是法定继承人,你们也健在,也就不存在代位继承权的问题,所以你和你妹妹的孩子都没有权利继承,不参与分割。 我的补充: 2012-08-06 13:55 3,关于你父亲的遗产范围问题。 你父亲生前的个人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应当成为遗产,参与分配。但对于你父亲生前的财产,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那么凡事你父亲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的,比如基于遗嘱继承声明归他个人所有或者接受赠与声明归他个人所有的,一律属于共同财产,你母亲有一半的份额。在你父亲去世后,这些财产中的一半成为遗产,发生继承,剩余部分归你母亲所有。 而对于你父亲名下的股份,婚前取得的当然归你父亲所有,你父亲去世后全额发生继承。婚后取得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你母亲所有,其中一半发生继承,由合法的继承人分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