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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京:公司法亟待修改 股权鼓励应改为存案制

时间:2014-02-10 23:18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王文京:公司法亟待修改 股权激励应改为备案制-新闻频道-和讯网

世界人大代表、用友软件董事长兼CEO王文京。 赵刚 摄

世界人大代表、用友软件董事长兼CEO王文京。 赵刚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 世界人大代表、用友软件董事长兼CEO王文京今天接管中国经济网、和讯网连系访谈时暗示,修改公司法才气顺应企业产权制度成长必要,才气促进民间投资。

  连年来,种种风险投资(含天使投资)、股权投资(PE等)快速成长,极大地扩大了企业投资资原来历,但也碰着了诸多法律题目,公司法相干条款亟待修改。

  “公司法也必要与时俱进,对一些不顺应投资体制成长、股权鼓励制度成立的条款举办修改,以顺应企业和社会在新时期的成长变革要求,好比公司设立、改观、终止的审批制就应改为注册制,企业股票鼓励方案的审批制度也应改为存案制。”王文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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