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上海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时间:2014-03-06 15:34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上海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下面为您提供一份标准的协议范本。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

下面为您提供一份尺度的协议范本。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力人通过交易、赠与可能其他方法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举动。其他方法包罗互易、担任、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需是房地产权力人,并且该权力人对房地产必需拥有处分权,如全部权人、抵押权人等。 转让的工具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力,包罗:国有土地行使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全部权。转让时,房屋的全部权必需与土地行使权一路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需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全部权及其土地行使权一并转让。 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业务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点: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业务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信息财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点: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大厦______层 邮编:____________ 业务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两边就_________厂房地产出让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中华人民共和京城市房地产解决法》及其相干法律、礼貌之划定,在划一、自愿、协商同等的基本上告竣如下协议,以此配合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_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部属的上海_________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 号的房地产,并包罗该厂区内的构筑物隶属及配套办法。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全部,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_________ )第 _________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现实构筑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和在建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共三层,布局已封顶)。 隶属及配套办法包罗:电、水、煤气、通信、排污等用房和装备,同时包罗厂区内全部地下建树和其他民众办法。 第二条 产权根基环境 乙方受让的上海_________厂房地产,首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_________ 层、地下 _________ 层,约 _________ 平方米,建于 _________ 年)、老厂房(层,约 ___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布局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构成(详细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划定的项方针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现实构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布局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___ 平方米。个中,已经完成三层布局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筹划部分的核准的构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___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承以甲方的名义建树至项目完工。在建工程的建树工程容许证号为沪规建( _________ ) 号,施工容许证号为 _________ 号。 第三条 转让价值及包袱用度 1.甲、乙两边协商同等,确定上海_________厂所有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_________ 万元)。 2.房地产产权交易的相干税、费等按当局的现行划定各自包袱,土地出让金由乙方包袱,房地产评估用度两边各自包袱一半,如无详细划定的其他用度两边另行协商。 3.配套办法中的水、电、煤气、通信等,在治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帮忙乙方治理过户手续(或从头申请),相干用度由乙方包袱。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信等所发生的用度由甲方包袱付出;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认真包袱。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别处理赏罚 两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构筑总面积为依据举办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别处理赏罚。 本协议约定的构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挂号证有差别,则以产权挂号证上的现实有用面积为准。(现实有用构筑面积应该撤除已经拆除的屋子) 产权过户后挂号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产生差别(不包罗新厂房),差别部门应按响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隶属建树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较找补金额) 第五条 付款方法及限期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法定期将转让金钱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见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偏向甲方付出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_________%,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付出转让金的 _________%,即人民币 ___ 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两边按照当局有关划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署《房地产交易条约》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买卖营业中心治理正式买卖营业手续。在买卖营业中心出具房地产交易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付出转让总价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买卖营业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付出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署见效起十个月内,乙方付出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整(¥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所有厂房、园地及相干办法。 第六条 产权交付及产权挂号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两边另行签署在建项目标交代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干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所有的全部房产。 第七条 两边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过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划定的时刻付款,按过时时刻,别离作违约处理赏罚(不作累加): 1.过时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划定的应付款限期的第二天起至现实付出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付出过时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承推行。 2.过时高出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扫除本协议。甲方扫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金钱的10%向甲方付出违约金。乙方乐意继承推行协议,经甲方赞成,协议继承推行,自本协议划定的应付款限期的第二天起至现实全额付出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付出过时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过时应付金钱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划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现实已付金钱的差额。 ②、甲方过时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划定的时刻交付房产或相干手续的,按过时时刻,别离作违约处理赏罚(不作累加): 1.过时不高出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划定的最后交付限期的第二天起至现实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付出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承推行。 2.过时高出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扫除协议。乙方扫除协议的,甲方该当自乙方扫除协议关照达到之日起5天内退还所有已付的金钱,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付出违约金。甲方要求继承推行协议的,经乙方赞成,协议可以继承推行,自本协议第六条划定的最后交付限期的第二天起至现实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付出已交金钱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责任 1.甲方担保转让的上海_________厂房地产权力没有纠纷,转让前的全部债务由甲方包袱。因甲方缘故起因造成不能治理产权过户挂号或产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包袱所有责任并作响应抵偿责任。 2.乙方担保受让上述房地产而付出的资金为乙方合法正当全部,并愿包袱响应的法律责任。 3.因为不行抗拒缘故起因(如政策身分等)而不能按本协议治理房地产权力过户挂号手续,双诽富包袱违约责任。甲方应实时退还乙方已经付出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树款。 第九条 争议办理 本协议在推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两边当事人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内地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交易条约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两边可以另行签署增补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增补协议及交易条约与本协议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罗:所转让的_________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两边业务执照、企业布局代码证。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两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两边具名盖印后见效。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