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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莎娜是不是传销 ,优莎娜传销,优莎纳是非法传销吗,优莎娜

时间:2012-08-20 21:05来源:李嘉一 作者:luckstar 点击:
USANA、优莎娜、优莎纳是不是传销? 在了解关于USANA是不是非法传销之前,先让我们详细了解什么是直销?什么是非法传销? 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

USANA、优莎娜、优莎纳是不是传销?

在了解关于USANA是不是非法传销之前,先让我们详细了解什么是直销?什么是非法传销?
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茁壮成长,关键在于国人怎样看待直销这种新的营销模式。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相当多的群众心目中还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因此纠正这种观念是保证直销立法顺利出台,并在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摘编了中国营销专家胡远江教授《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书中有关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章节,以飨读者。

区别直销与传销10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


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基本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

现在让我们更详细了解USANA

(优莎纳)是美国直销协会董事局五大成员之一,其他四家分别为安利、雅芳、如新和康宝莱,08年,总裁戴夫华斯又被选为协会理事会主席。美国直销协会是由全美200多家领导型直销公司所组成的最具权威的直销行业组织,USANA优莎娜(优莎纳)能成为董事局五大成员之一,并被选为08年度理事会主席,实在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代表着直销主流声音的公司都成了传销,那什么样的公司不是传销呢?

USANA优莎娜(优莎纳)公司于1992年在美国犹他州盐湖城成立,至今已有17年的历史,17年来业务遍布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先后拓展加拿大、加勒比海、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香港、荷兰、日本、台湾、韩国、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至今国际市场仍在不断拓展之中。创始人华斯博士为细胞学领域权威,我们现在广泛使用的EB病毒试剂就是华斯博士在其一手创办闻名于世的高露实验室研制出来的,由于对人类生命科学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华斯博士于08年获爱因斯坦科学大奖 。我们可以想一想,有哪家传销公司能够存活17年的?又有哪家传销公司的业务能拓展到14个国家而不被依法取缔?又有哪家传销公司的创始人能获得爱因斯坦科学大奖?

USANA优莎娜(优莎纳)公司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零负债,财政稳健。 2005年被《福布斯》杂志评为200家最佳公司第5名,被《商业周刊》评为美国100家成长最快公司第3名,连续10年被评为最佳网络直销公司,以及获得最受直销商欢迎大奖。公司的营养补充品更是荣誉颇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认可并以药品【cGMP】标准生产,唯一一家向运动员承诺不含任何违禁成分的保健品公司,六款产品入选美国和加拿大药典,十余款产品入选香港、台湾、新加坡药品手册(MIMS)及各类医药书刊,以供百万专业医生参考。 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北美最佳营养保健品。由此可见,不论公司实力还是其产品质量都是强中之强。如果USANA优莎娜(优莎纳)是传销的话,怎么会获得这么多的荣誉呢,这些都是第三方客观媒体和独立组织甚至是官方的评价和认可,不是像国内花几个钱托几层关系就能办到的事情。

2004年9月USANA优莎娜(优莎纳)公司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厦门直销会议,该会议被视为中国直销界最高档次最大规模的会议,USANA优莎娜(优莎纳)公司是三家被邀请企业中唯一一家还未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直销公司。此次会议由商务部牵头,部长亲自拟定22家直销企业与会名单。试想,如果USANA优莎娜(优莎纳)是传销的话,为什么还被中国政府邀请呢,如果是传销公司,USANA优莎娜(优莎纳)又怎么敢去赴鸿门宴呢

香港97年回归祖国,USANA优莎娜99年正式进入并成立分公司,至今已整整十年。香港也属于中国国土,如果是传销的话中国政府为什么没有依法取缔优莎娜呢?USANA优莎娜(优莎纳)05年在天津西青开发区购置厂房,如今已改造完毕并获得GMP认证,其产品也已报送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目前矿物VC{国食健字G}和钙力镁片{国食健字G}已获得批准,相信其他产品也会陆续通过。试想,如果USANA优莎娜是传销的话,政府部门又怎么会让其在天津购置厂房,又怎么能审批其产品,而且还是国食健字? USANA优莎娜公司07年2月正式对外公布开放大陆市场,至今已运作两年有余。现在中国政府打击传销的力度那么大,如果USANA优莎娜是传销的话也不可能让其在中国运作两年而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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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USANA优莎娜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传销公司。其实在国外,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直销,是一个意思。严格卡中国的直销法律法规的话,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家直销公司不是传销的,我们国内通常所说的传销其实指的是非法传销,就是聚会集合会议式的那种。这种非法传销公司的特点是,拉人头,无产品或产品低劣,公司成立时间短,禁闭与会者的人身自由等。而USANA优莎娜(优莎纳)不具备这些特点,公司佣金是按照积分发放的,不是按人头数发放,公司产品连续十年被评为北美最佳营养补充品荣誉称号,安利都没有进入前十名,可见其质量没的说。至于公司的成立时间,已整整17年了,我想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传销公司能撑过这个时间而继续蓬勃发展的。优莎娜也不是聚会式的,丝毫不限制人身自由,我们系统大部分培训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丝毫没有聚众闹事的嫌疑和可能。

有的人会说,USANA优莎娜优莎纳入会要购买一千多的产品才能入会,这就像是传销。其实他的这种想法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直销法其中一条就是这么规定的,不准以任何形式通过认购产品的方式入会,但话又说回来了,目前又有哪家直销公司不是通过认购产品的方式入会呢?美乐家,理想家,科士威,安利,雅芳,康宝莱,如新,立新世纪,斐贝,无限极...不都是这种方式入会的吗?极少数可能入会不需要认购产品,但加入后你若想拿到奖金,必须首月订购多少产品才行,换汤不换药,这也是变相的认购产品,如玫琳凯。其实我觉得通过少量认购产品入会反而是有益于直销商的,就拿优莎娜来说吧,优莎娜是消费型的奖金制度,即便是销售型的奖金制度也是一样,就是只有你自己体验了产品,觉得好了才有可能与人分享,才有可能有信心推销给别人。很难想象,你自己都不知道产品好坏你怎么和别人分享?更甚者你自己都没见过产品你怎么和别人介绍?自己不少量备点货,别人愿意分享你的产品时你还要让顾客等你一个星期去提货吗?现在每个人的时间都很宝贵,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等待上。由于优莎娜刚进入国内,很多人还没听说过,难道你就凭“优莎娜”三个字让顾客去想象优莎娜的产品和服务吗,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就算是我们开个小超市,不也是自己先选好门头房,上好货,然后才开张迎客吗?就像是传统行业的代理商,不也是先打几十万的款,然后再交几万块钱的保证金,公司才给你货,然后你才开始经营吗?还有现在广泛流行的加盟连锁店,都是买够多少钱的货才有经营权或代理权。传统行业如此,直销行业也是如此。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凡是业绩第一,只有业绩上去了,公司才有生存的可能,大河里有水,小河里才能不干。我们怎么能就凭认购产品这一点而断定公司是传销公司呢?倘若我们都不买产品,公司挣不到钱谁来给我们发奖金呢?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不要生活在童话中!

有的人会说,USANA优莎娜优莎纳是多层次直销而且是双轨制,中国不接受这两种直销形式。同样,他的这种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直销法也是不欢迎多层次直销的,但纵观全世界的直销公司,你能找出几个不是多层次直销的公司?这恐怕累你一头大汗也找不出三两个,多层次直销是直销的灵魂,没有了多层次,直销也将变得暗淡无光。多层次直销究其本质是一种奖金制度,世界其他国家都能接受为什么唯独中国不能接受?中国目前是经济、社会都发生巨大变革的时期,党和国家都比较谨慎,但随着加入WTO时间的推进,中国迟早会与世界接轨,逐步放开多层次直销的,中国现在不接受不等于以后不接受,中国现在已不是昏庸的清政府,只要是对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有好处,对政治军事又无危害的事情为什么不接受呢? 何乐而不为呢,多层次直销究其本质是一种奖金制度而已,中国逐步开放限制发展的政策不动摇,接受这种制度是早晚的事,反过来,中国政府现在不也是没有取缔正在执行多层次直销制度的公司吗,安利不也是多层次吗,中国不也是发给牌照了吗?至于双轨制,优莎娜(优莎纳)是改良的双轨制,每个中心左右满5000分封顶,大约每月3万人民币,所以不会出现因奖金比率拨出太多而出现崩盘的情况,封顶的设置,也不会助长人们投机和不劳而获的心理。3万封顶我认为是很合理的,如果你愿意继续发展,可以再启动一个中心,完全符合中国多劳多得的传统美德。封顶的设置也避免了“金字塔”结构的出现,优莎娜的网络制度不是金字塔,奖金制度是有超越性的,上级也不是永远在上。因为一个商务中心的最高收入为每周1000美元,如果上级想有更多的收入必须通过“再加入中心证书”在某个下级的下面开设新的商务中心,再创造另一份1000美元。这样,你原本的上级就成了你的下级,从而形成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网络结构,和我们平时说的金字塔传销结构有着本质的区别。优莎娜的奖金制度是有超越性的,并不会出现早加入者一定比晚加入者收入多的情况。这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符合中国多劳多得的传统美德,也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优莎娜是双轨制的代表,经营17年而不倒就足见其科学性,中国政府接受双轨制是早晚的事,优莎娜在中国经营12年了,,中国政府的不干涉本身就是一种默认。第一代的太阳线级差制,第二代的矩阵式,都已出现很多弊端并逐渐走向衰落,第三代的改良的双轨制才是直销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从事过双轨制的直销商是再也不愿意回去做太阳线和矩阵式的。

有的人会说,优莎娜(优莎纳)还没有取得中国直销牌照,既然公司实力那么强,产品质量又那么好,为什么没有取得直销牌照呢,没有取得牌照我不敢做。实际上,我做优莎娜恰恰是看好优莎娜(优莎纳)还没有取得中国直销牌照这一点,如果是取得直销牌照了,我连看都不看一眼,只会做一个纯消费者。为什么这么说呢,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优莎娜获得了直销牌照,一夜之间会注册多少人,会有多少更优秀的人与你瓜分市场?届时你的市场仅仅局限在你身边的一亩三分地而已,网络市场根本连想都不用想,根本轮不到你去开发。而现在没拿牌照则恰恰相反,在很多人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你提前一步就能够多分一杯羹。现在才开始做安利的没有几个真正挣钱的,真正挣钱的是九五年以前做的那批先知先觉者,如今做优莎娜就相当于九五年前做安利,时机非常好。至于公司实力强,,产品质量好却没拿到直销牌照这一点,那是中国的国情和政策的问题,我们正是看好公司的实力,以及中国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才让我们坚信优莎娜(优莎纳)在中国拿牌照是迟早的事,在天津设分厂这就是拿牌照的第一步。现在经营优莎娜,当将来优莎娜(优莎纳)获得中国直销牌照的时候,我们就处在一个非常有利的位置.

富贵险中求,任何财富的获得都是伴有一定风险的,既然公司产品那么好,制度那么好,时机那么好,系统那么好,只不过是有一点点不确定因素而已,我觉得冒这个险是值得的。其实也谈不上什么风险,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优莎娜(优莎纳)进入中国更好,不进入我们通过香港报单做不就是了吗,没有任何的风险可言。我当时加入的时候是这么想的,既然公司的产品那么好,大不了就当是买点产品用用好了,也没什么损失嘛。相反,如果我了解了那么多而不做的话,当有一天优莎娜(优莎纳)正式进入中国,看到身边的人在优莎娜取得骄人业绩的时候,我哭都找不着地方!所以,为了让自己不后悔,抱着用用产品的心态,我加入了优莎娜(优莎纳),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USANA优莎娜(优莎纳)是不是传销我已经说得够多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你依然坚持认为优莎娜是传销的话,你就远离优莎娜吧,堵上任何和你提优莎娜三个字的人的嘴。就像是安利一样,进入中国15年了,不被认为是传销才几年啊,直到现在还有人认为安利是传销,但不论你怎么认为人家先行者早就赚了个盆满钵溢。如果十五年前你错过了安利,那么现在请你不要再错过优莎娜(优莎纳)了。最后送给还在犹豫的朋友一句话:当一个商机备受争议的时候,正是一部分人最大化挖掘财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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