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服务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世界服务贸易发展非常迅速,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服务贸易越来越成为各国特别是大国竞争的焦点。我国于2006年底明确未来对外贸易发展方向将从偏重货物贸易转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近年来,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推进,我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为加快推进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本文在分析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的同时,对服务贸易发展潜力和方向进行探讨。 一、 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和发展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 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界定,各国的统计和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有两种: 1、国民经济核算和国际收支统计的定义(简称BOP定义) 按照SNA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其中,服务的出口由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进行服务的销售、易货交易或赠与所组成,而服务的进口则由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那里进行服务的购买、易货交易或赠与的接受所组成。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第五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一致,称为BOP定义,即国际服务贸易是国家间的服务输入或服务输出的一种贸易形式,是指跨国界进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合同法解释二全文。 2、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简称GATS定义): 1994年签订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把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方式提供的服务:①跨境提供服务,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②国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③通过商业存在,即直接投资企业,提供服务;这是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即允许外国企业和经济实体到本国开业,提供服务,如在各国境内的服务业外资公司;④通过自然人移动提供服务,指一成员国的自然人暂时移动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该自然人并不取得法人资格。如A国律师、医生或教师以自然人身份到B国提供服务。 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目前为止最简单明了、最有助于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分类和描述的定义。 3、世界上现行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2002年,由六大国际组织(联合国、欧共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共同编写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问世,标志着国际公认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基本框架的形成。按照该手册规定,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现行的基本原则是,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确定以四种供应模式,即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作为服务贸易统计的范围。具体操作上,以居民与非居民间的服务贸易(即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简称BOT统计)和通过外国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即FATS)两条主线进行服务贸易统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