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来源:帮考网点击量:20 发布时间:11-03-17 8:44 “天道酬勤”,要想通过司考,不下一番苦力是绝对不可能的;不付出努力拼搏是绝对做不到的。成功永远属于那些勤奋好学、孜孜不倦的人。因此,在对待司法考试上,老老实实,塌塌实实看书苦读才是正途;而不是一味的要追求什么便捷的方法,尽管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很重要,但是相对于用功看书来说,好的方法也仅仅是枝末而已。方法是容易向别人学到的,但勤奋努力只能靠自己去做到。 编辑推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专题 司考指导:2011年司法考试学习经验交流篇 司考综合知识辅导之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当然,仅仅有勤奋的努力还是不够的,尽管这是取胜的基础。掌握好的复习方法也是很有必要的。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个所谓的“器”就是方法。要想通过司法考试,在对方法的把握上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必胜的信念,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一定能通过考试,这是复习应考的第一步。 1.战术上重视它:司法考试是通过率很低、高难度的法律职业考试,越来越加强对法律的理论(通说)深度和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查。如果仅仅抱着投机取巧、侥幸心理去应考,不一步一个脚印地复习,缺乏有针对性的复习应考方法,绝大多数只能以失败而告终。2012合同法司法解释。 2.战略上蔑视它:司法考试是规律性强的文科类考试,那么就有规律可抓。加之司法考试侧重于考察考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不出偏题、怪题以及学术界有重大争议的题目,所以司法考试也并非有的考生想象的那样可怕。只要抓住司法考试的规律,掌握科学的方法,辅之以有针对性的辅导教材,加上4—7个月的刻苦努力是一定能通过的。 二、重点分析法 树立信心以后,还要有认真复习应考的实际行动。 以下两种重点分析法,对于通过司考是很有帮助的: 1.考试性质分析法:司法考试是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职业考试。由此决定了: (1)应用型学科知识点比较重要:司法考试就是一个“实战演习”,各种题型大多以实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案件为载体。 (2)以法条为本,司法解释为重: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规范的职业考试,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追求答案的正确性和唯一性,所以在司考命题时,要求命题人在提供参考答案的同时,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个别纯理论题除外)。此外,司法解释解决的是具体法律运用中常见而疑难的问题,可操作性强,是适合命题的素材。 (3)新法为重,考查内容紧扣热点问题:热点问题一般是学术界、司法界比较关注的问题。新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作为司法考试这种难度较大的职业考试,拉开考生分数档次的重要内容,也符合“与时俱进”的精神。 2、“真题分析法”:司法考试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完善已经成为比较规范、规律性强的职业考试,其题型、重点学科、重点内容已相对固定,此分析法是最直接、有效、最具体的分析司法考试重点的方法。 通过分析可以得出: (1)每年分值较高的学科即重点学科:民法通则以及最高法院的《意见》、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经济法等。 (2)各学科经常考的知识点即重点: 如民法:监护人的确定和职责、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个人合伙、诉讼时效、物权的原始取得、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等。 刑法:总论部分,刑事责任年龄、犯罪主观方面、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共犯、累犯、自首、数罪并罚;刑法各论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它们都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民事诉讼法:如管辖、当事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