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于宁 致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于健龙 致辞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作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报告 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王璞就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之路的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和探讨。 主题演讲互动:平安是如何管理法律风险的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法律风险管理论坛暨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成果发布会11月6日在北京京仪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律师界、上市企业、媒体界及学术界等两百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发布了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完成的“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有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刘瑞复、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伍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李海伟、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徐孟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商业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梁华、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秘书长王宝库、国防科技工业法律工作委员会理事长李申田、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总裁王璞、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中国法律网法律网总编辑徐浩然等及学术界嘉宾、媒体界嘉宾和企业界法学专家。 此外,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佳法律风险管理奖得主及百余家上市公司派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捧得了本次论坛大奖“九华玉龙龟”奖杯。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开场致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徐孟洲分别致辞拉开会议的序幕。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首先发布了“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报告”,指出2009年数据有效的1734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成本为621亿元,整体法律风险成本指数为10.67;进入排名测评的1435家公司中,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最高的300家、200家和100家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成本分别为高达233亿元、200亿元和126亿元,相应的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分别是103、162和358。叶所长认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整体状况堪忧。叶所长同时公布了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的十大实证法律风险行为。 在随后进行的颁奖环节中,本次论坛特约学术顾问刘瑞复教授为大奖得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九华玉龙龟”奖杯。中国神华董事会秘书黄兴发表获奖感言,他认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是企业日常经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的论坛对推动上市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促进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由艾美奖得主李沁主持的对话环节中,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王璞就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之路的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和探讨。 在下午的主题演讲环节中,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就法律风险管理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度的阐述和分析。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现场就法律风险或然性和必然性问题以及法律风险管理思维与律师思维的区别进行了入木三分的剖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孟洲则就金融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中国移动总法律顾问陈丽洁就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发表的演讲以及与王宝库、李申田两位重量级嘉宾的互动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法律顾问姚军则详细介绍了平安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中国发展战略研究所法学部主任王春晖等6位首届“中银杯”中国法律风险管理征文特别荣誉奖的获得者也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 本次论坛实现了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的初衷,学术与实务进行了直接的互动和无缝的对接。对此,各界人士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认为:建立在法律风险成本核算这种客观数据基础之上的法律风险成本指数评价体系,对科学评价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推动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xuhaoran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