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备受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近期出台。该解释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又一部重量级的司法解释(注:2010年9月14日最高院公布司法解释三),该解释完善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依据、变更劳动合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一裁终局的衔接、劳动者即时解除合同、竞业限制、外国人法律适用等一系列规定。 面对新的司法解释,企业在用工管理中该如何处理劳动争议?该如何规避风险?用人单位又该如何在新的司法解释的范围内进行经营? 鉴于此,我们举办《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的解读分享会,本次论坛特邀请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白永亮先生,配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就《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与您进行交流、互动、分享。希望参加的企业带着问题,带着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来参加,提前把握政策走向。
10月16日下午,东方慧博才经大讲堂系列活动:《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的解读讨论活动在公司305会议室举行。 2012年6月28日,备受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近期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中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部分内容进行新的规定,如约定管辖权、一裁终局、工作年限连续计算、规章制度民主程序、保密与竟业限制、劳动合同解除程序要求、劳动者辞职与经济补偿金关系等等问题,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白永亮先生都一一进行了讲解。 白先生还和在座的30多位人力资源负责人讨论了多地用工如何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和诉讼可否在一个城市、一裁终局的可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时补偿年限是否受12年的限制、如何切实有效的进行制度公示、竟业限制协议的范围如何理性确定、离职手续办理应当考虑竟业限制事宜等问题,现场气氛非常活跃。
【日程安排】
10月16日
【主办单位】
东方慧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邀请对象】 人力资源负责人 【活动时间】 周二 14 【活动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 东方慧博公司 3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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